1. 评奖评优
问:苏州大学的主要奖学金有哪些?
答:
名称 | 奖项 | 等级 | 标准(元/人·年)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
学校奖学金 | 人民综合奖学金 | 另定 |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另定 | ||
科技创新奖学金 | 另定 | ||
专项奖学金 | 另定 | ||
捐赠奖学金 | 苏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 | 2000 | |
苏州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 4000 | ||
苏州大学周氏优秀学生奖学金 | 1000 | ||
苏州大学中锐助学奖学金 | 2500 | ||
苏州大学中锐奖学金 | 2500 | ||
苏州大学牛尾英才助学奖学金 | 5000 | ||
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 3500 | ||
苏州大学住友电工集团奖学金 | 3000 | ||
苏州大学三星奖学金 | 4000 | ||
苏州大学华业奖学金 | 4000 | ||
苏州大学良才奖学金 | 800 | ||
苏州大学严裕棠奖学金 | 一等 | 1000 | |
二等 | 500 | ||
苏州大学顾念椿-张梦白奖学金 | 400 | ||
苏州大学张尔馨奖学金 | 400 | ||
苏州大学三和奖学金 | 400 | ||
苏州大学蚕桑校友奖学金 | 400 | ||
苏州大学许骧奖学金 | 2000/400 | ||
苏州大学新嘉福助学奖学金 | 2000 | ||
苏州大学思进奖学金 | 综合 | 800 | |
单项 | 300 | ||
苏州大学中化王致权奖学金 | 600 | ||
苏州大学徐增寿奖学金 | 400 | ||
苏州大学陆孙奖学金 | 400 | ||
苏州大学黄乾亨奖学金 | 2000 | ||
苏州大学华藏奖学金 | 1000 | ||
苏州大学正雄奖学金 | 3000 | ||
苏州大学青河科技奖学金 | 3500 | ||
苏州大学三井住友银行奖学金 | 3200 | ||
苏州大学日立显示器件奖学金 | 一等奖 | 3000 | |
二等奖 | 2000 | ||
三等奖 | 1000 | ||
苏州大学载阳文教奖学金 | 10000 | ||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华英教育科研奖励基金 | 一等奖 | 3000 | |
二等奖 | 2000 | ||
三等奖 | 1000 | ||
苏州大学东吴证券奖学金 | 一等奖 | 10000 | |
二等奖 | 5000 | ||
苏州大学日本电波奖学金 | 3000 | ||
苏州大学沙钢奖学金 | 4000 | ||
苏州大学小松奖学金 | 一等奖 | 2000 | |
二等奖 | 1000 | ||
三等奖 | 500 | ||
苏州大学隆成奖学金 | 1000 | ||
苏州大学联茂奖学金 | 3000 | ||
苏州大学东南电梯奖学金 | 5000 |
问:苏州大学bwin必赢专设的奖学金有哪些?
答: 苏州大学“瑞翼奖学金”学年度总金额 为50000 元人民币,名额 26名,其中一等奖 4名,金额为 4000元/人(团队);二等奖 8名,金额为 2500元/人(团队);三等奖 14名,金额为 1000 元/人(团队)。
江苏软件奖学金,金额为 4000元/人。
问:哪些同学可以申请奖学金?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以申请奖学金:
(1)凡我校在籍本科生从入学第二学年起品学兼优或单项特别优秀均可以申请;
(2)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3)参加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定者体育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4)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A、非毕业学年每学年获得的学分少于40学分;
B、超过规定学制学习的学生;
C、当学年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问:“瑞翼奖学金”的申请资格是什么?
答:苏州大学“瑞翼奖学金”以计算机学院本科二年级至四年级中成绩优异并且积极投入科技创新的优秀学生为奖励对象,获奖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国爱校。
(2)积极组织、参加社会活动,具有良好的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在专业领域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4)在本年度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科技类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团队优先考虑。其中荣获国家级二等以上或省级一等以上荣誉的可获得一等奖学金;荣获国家级三等以上或省级二等以上荣誉的可获得二等奖学金;荣获省级三等以上或苏州市及苏州大学一等以上荣誉的,可获得三等奖学金。
(5)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省级、校级奖励的个人或团队优先考虑。其中荣获省级一等以上荣誉的可获得一等奖学金;荣获省级二等以上或校级一等荣誉的可获得二等奖学金;荣获省级三等以上或校二等以上荣誉的,可获得三等奖学金。
(6)在国内外正式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其中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可获得二等奖学金;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可获得三等奖学金。
(7)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优先考虑。其中专利拥有者可获得一等奖学金;软件著作权拥有者可获得二等奖学金。
问:“江苏软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是什么?
答:与江苏软件企业签约的学生均可申请,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问:奖学金从何时开始评定?
答:我校奖学金评定时间大多为每年9月份,毕业班评定时间为每年3月份,新生从第二学年的9月份开始评定。江苏软件奖学金为每年11月份评定。
问:获奖学生比例有多少?
答:我院的奖学金获奖学生约占学生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问:学业成绩是如何计算的?
答:学业测评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需要指出的是学业成绩均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体育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单独计算,不计入学业成绩测评。
问: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是否会优先考虑其获得奖学金?
答:我校建立了奖、惩、助、贷、补、勤比较完备的帮困助学体系,在奖学金中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单项奖学金中设立了自强奖学金,符合奖学金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自强奖学金。
2. 学生医疗待遇
答:新生体检复检工作结束后,凡合格者,在9-10月期间即可集体办理苏州市大学生医保(每年办理一次,过期不予补办)。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80元/年,省财政补贴180元/年。新参保学生从9月1日起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苏州市学生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请登录苏州劳动保障网(www.szldbz.gov.cn)或苏州社保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查阅,也可仔细阅读学校发放的《告大学生书》。未参保学生所有医疗费用自理。
3、 帮困助学
我校建立了“奖、助、贷、减、补、勤”等一系列完善的助学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确保兑现“绝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有效证明申请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各类补助以及参加勤工助学等活动。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流程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学校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后,学生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证明交给学院(部),由学院(部)核实后由学生本人通过《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网上提交申请,学院(部)评议小组根据该生提供的家庭困难程度及经济收入状况进行审核评议,并从《管理系统》中打印《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院(部)认定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交到学生处审核。
附:《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xscjz.suda.edu.cn
二、困难等级的认定
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及根据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可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
1、家庭无力支付其在校学习、生活基本费用开支(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学生,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城市和农村低保护家庭子女;
(2)持有市、县总工会发的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
(3)除农业外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家庭且家庭人员众多,劳动力少等特别困难家庭。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1)无法定赡养人或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2)烈士家属子女;
(3)单亲并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家庭;
(4)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困难家庭;
4、申请认定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学生,均需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提供生源所在地出具的家庭低保证明、父母特困职工证明或孤儿身份证、烈士子女证等有关证明。
三、贫困生认定及审核的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9月份),贫困生审核及重新认定工作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5月份)。由学生工作部(处)在苏州大学校内通知中发布相关通知。
四、我校的“奖、助、贷、减、补、勤”相关内容
1、奖学金,详见评奖评优
2、助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级助学金和各类捐赠助学金,其标准主要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确定具体金额,一般为每人每年1000-5000元不等。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材料、经学院同意后直接进入《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申请,并提交学院(部)核实确认、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后报送财务处直接转划学生交行学子卡。
序号 | 资助政策 | 资助额度(元/年) |
1 | 国家助学金 | 2000、3000、4000 |
2 | 学费减免 | 1000、2000、4000 |
3 | 周文轩助学金 | 5000 |
4 | 隆力奇助学金 | 5000 |
5 | 培生新生助学金 | 5000 |
6 | 安洁科技助学金 | 3000-5000 |
7 | 红十字会诚善助学款 | 3500 |
8 | 福彩助学金 | 3000 |
9 | 华昌助学金 | 3000 |
10 | 浙商银行助学金 | 3000 |
11 | 盈昱助学金 | 2500 |
12 | 葛爱兵助学金 | 2000 |
13 | 红十字会助学金 | 1000 |
14 | 新海宜助学金 | 2400 |
15 | 嘉福体育助学金 | 2000 |
16 | 敬爱助学金 | 1000 |
17 | 黄乾亨助学金 | 1000 |
18 | 社会帮困助学金 | 1500-3000 |
3、助学贷款
我校助学贷款包括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月份)和国家助学贷款(6月份)两种,学校会统一组织有意向且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贷款申报。
申贷学生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必须为江苏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外学生若想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咨询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一个学年内,每名学生只可以接受一种助学贷款资助。具体事项请关注学生工作部(处)在苏州大学校内通知中发布的相关通知。
4、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我校帮困助学力度较大的一项助学项目,也是最能解决困难学生实际问题的手段和具体的措施落实。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4000元不等,主要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确定等级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材料、经学院同意后直接进入《苏州大学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申请,并提交学院(部)核实确认、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送校财务处直接冲转当年度学费。
5、各类补助
学生的困难来自家庭、来自本人、来自突发性的不可抗拒的困难因素。因此,学校还采取了临时困难补助、爱心互助基金、困难毕业生求职补助及寒假路费补助等助学形式帮助和缓解学生的燃眉之急,给予了生活、精神上的援助和安慰。这些补助都是由学生本人向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学生处网站、相关通知中均有下载)经学院核实、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
序号 | 资助政策 | 资助额度(元/年) |
1 | 寒假路费补助 | 150-500 |
2 | 困难毕业生求职补助 | 100-500 |
3 | 临时困难补助 | 1000-5000 |
4 | 爱心互助基金 | 1000-7000 |
附:问什么是“爱心互助基金”?如何申请?
答:爱心互助基金的来源主要由苏州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自愿交纳,基金交纳标准为每生每年10元人民币,按正常学制学限一次性收取。另外,学校将根据自愿交纳的学生人数,从学生困补经费中每生每年配套补助2元纳入基金中。同时,基金还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
学生家庭遭受灾害的或发生家庭变故的,依据实际困难发生的情况,分别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的,补助金额分别为:医疗自费部分在1-3万(含3万)之内按30%支付;自费部分在3-5万(含5万)按25%支付;自费部分在5-10万(含10万)之内按20%支付;自费部分在10万以上酌情递增,但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对象为自愿交纳爱心互助基金的苏州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中在校期间因家庭遭受灾害或发生家庭变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者,不交纳者则不享受基金的资助。
申请程序:
1.学生向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苏州大学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申请表》,根据申请补助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院系进行具体的情况审核、确认后,分别将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党工委。
2.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党工委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并提出或者核算具体资助的标准。
本科生的补助由学生工作处和财务处领导共同签字、研究生的补助由研究生党工委书记和财务处领导共同签字,并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后发放。
财务处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申请表》上补助金额将补助款发放到学生的太平洋学子卡。
6、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科研、生产、文化、教育服务及其他合法劳动并获取经济报酬以缓解经济困难状况的活动。它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目前我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两种。
学生经本人申请和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学生在工作中应增强责任意识,虚心学习业务,遵循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岗位所在部门的工作。
苏州大学学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7160282
网址:http://202.195.130.227/qgzhxb/Default.aspx